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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让“讨债公司”帮讨债讨回债款却没有到他手里…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8/20 19:57:13 人气: 标签:讨债公司的新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沈歆 记者 何洁)再过不久今年的大闸蟹就要上市了,而苏州吴中区的张某和刘某却还在因为去年的一笔螃蟹款争执不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期间张某曾委托一家讨债公司帮忙催收款项,吴中法院审理后最终以刘某已履行付款义务为由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这是怎么一回事?

  张某是一名螃蟹养殖户。今年5月,他拿了两张有刘某签名的送货单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3万余元的螃蟹货款。开庭当天,刘某签收了传票但却未到庭。与其电话联系,他却表示“钱都已经付清了”。这与张某在庭审中关于刘某尚未付款的陈述大相径庭。

  在的追问下刘某才表示,他在今年春节前就将3万元付给了张某委托的讨债公司,讨债公司表示债务已清。经释明,刘某前来法院提供了与讨债公司胡某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称胡某在去年年底找到他,还出示了张某的授权委托书表示自己是有权代为收款的,只要刘某在春节前付3万,余款就无需支付了。于是刘某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的形式向胡某支付了3万元,胡某就在授权委托书上写下“债务作废、账单已清”的字样。

  看到刘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张某这才将事情和盘托出。原来在去年年底,他向刘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听人介绍联系了胡某开设的讨债公司。胡某打着包票说自己讨债专业催收,张某不疑有他就签了授权委托书。谁知胡某在收到刘某支付的3万元以后就没了音讯,直接将张某的微信拉黑、电话不接,也将该款项支付给他,而讨债公司工商信息显示的注册地址竟然是一家养生足浴馆。催要无门的张某无奈之下只能拿着送货单来起诉刘某。

  吴中法院审理后认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张某委托案外人胡某向刘某收款,并出具了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胡某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代张某收取款项并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刘某依据胡某支付了30000元货款,且胡某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债务作废、账单已清”的字样,应视为刘某付款义务履行完毕。因债务履行完毕,合同义务终止。张某主张刘某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的诉请,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提醒:讨债公司的广告屡见不鲜,很多债权人追款心切轻信讨债公司,而逃债公司不仅要收取高额的讨债费用,还可能采取拦独门、等方式进行讨债,极易引发冲突,追回钱款后还有可能私吞钱款,给债权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债权人在催要债务时,务必选择的手段,可径行向法院起诉,切勿轻信所谓的“专业催收”。

  号外号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强,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是你就6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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